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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要求 表 1
4.1.2 基本功能 见表2规定。 表 2
4.1.3 型号命名 D ─多功能 D ─用电 B ─保护器 93 ─系列序号 □ ─参数代号 □ ─用途代号
4.1.4 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:-15℃~+40℃ ——相对湿度:10%~90% ——海拔高度:不超过2500m ——使用场所:具防雨设施 4.2 结构 4.2.1 电子元件 用于电路中的电子元件及其它构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。 4.2.2 外壳防护 应符合GB/T 4942.2 中IP51级的规定。 4.2.3 金属零件 黑色金属零件应采取电镀、喷漆、发黑或其它适当的防锈措施。 4.2.4 绝缘材料 容易触及的外部零件应用绝缘材料制成。如用导电材料制成, 必须衬有完整的绝缘材料,或放置在绝缘内壳之中。采用的绝缘材料应按GB/T 5169.10规定试验(850℃)而不引起燃烧。 4.2.5 安装 安装后不应引起任何部件的过份变形及影响正常工作。在安装和正常使用时必须打开或拆卸的盖,在打开或拆卸时应不会损坏内部的任何零件,并不会影响保护器的动作性能。固定盖子的装置不应用来紧固其它部件。 4.2.6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应符合GB 16917.1 中第8.1.3条的规定。 4.2.7 载流部件及其连接 载流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载流能力,应采用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的导电性能良好的铜、铜合金或其它金属,并应有适当的被复层。 4.2.8 接线装置 ——连接外部导体的接线端子应用螺钉或其它等效方法连接。A—C型应能以足够的接触压力把截面为2.5~6mm2的铜导线夹紧在接线端子上而不损伤导线。D型的外部导体应通过适当的线耳与接线端子连接。 ——接线端子应使导线不能移动,同时接线端子本身也不应移动。 ——接线端子中用于夹紧导线的螺钉和螺母,不应再用作固定其它零件。 ——金属外壳必须设置接地端子。 4.3 外观 ——外壳应光滑、无刃边、无毛刺。 ——面板的功能标志、符号应符合第7条要求。 4.4 温升 保护器各部份的温升值不应超过以下规定的极限值: ——连接外部导体的接线端子 ≤65K ——手动操作部件(包括操作手柄、转换开关旋钮、按钮)≤40K ——保护器表面 ≤60K 4.5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4.5.1 绝缘电阻 与机壳绝缘的外部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≥5MΩ。 4.5.2 介电强度 按第5.5.3条进行试验,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、表面闪络、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明显下降等现象。 4.6 动作特性 4.6.1 短路保护动作特性 4.6.1.1 额定短路动作电流,A—C型Id=5In ,D型 Id=12In 4.6.1.2 断开动作时间Toff≤0.1 s 4.6.1.3 短路分断能力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中给出,并符合GB 14048.2及IEC 947-2的规定。 4.6.2 过电流保护动作特性 4.6.2.1 额定过电流不动作电流Igo=In 4.6.2.2 额定过电流动作电流Ig≤In×(1+15%) 4.6.2.3 过电流断开延时时间 4.6.2.3.1 A、B、C型:Tioff=2.0s±0.5 s 4.6.2.3.2 D型的过电流断开时间有三档选择:瞬时(Tioff≤2s)、短延时(Tioff=10s±3s)、反时限特性。反时限特征点为:I=1.05In时,Tioff>2h;I=1.30In时,Tioff≤2h;反时限过电流保护的时间—电流特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以曲线的形式给出,并符合GB 14048.2及IEC 947-2的规定。 4.6.3 漏电保护动作特性 4.6.3.1 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I△no 4.6.3.1.1 对A、B、C型,当该型保护器不具电击保护功能时,I△no≥15mA 当该型保护器具有电击保护功能时,I△no≥50mA 4.6.3.1.2 对D型,漏电不动作电流I△no应大于或等于所选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档值的1/2。 4.6.3.2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△n 4.6.3.2.1 对A、B、C型,当该型保护器不具电击保护功能时,I△n≤30mA 当该型保护器具有电击保护功能时,I△n≤100mA 4.6.3.2.2 对D型,漏电动作电流可调,最小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0.2A,最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0.8A。漏电动作电流I△n应小于或等于所选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档值。 4.6.3.3 漏电断开动作时间Toff≤0.1 s 4.6.4 电击保护动作特性 4.6.4.1 本特性为可选项目,CM型选用,其他型号不选用。 4.6.4.2 额定电击动作电流I△s≤30mA 4.6.4.3 电击断开动作时间Toff≤0.05 s 4.6.5 过电压保护动作特性 4.6.5.1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过电压不动作电压Vgno≥250V 4.6.5.2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过电压动作电压Vgn≤280V 4.6.5.3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过电压恢复电压Vgin≥240V 4.6.5.4 过电压断开动作时间Toff≤3s 4.6.6 欠电压保护动作特性 4.6.6.1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欠电压不动作电压Vqno≤170V 4.6.6.2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欠电压动作电压Vgn≥145V 4.6.6.3 当负载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时,额定欠电压恢复电压Vqin≤180V 4.6.6.4 欠电压断开动作时间Toff≤3s 4.7 试验装置 保护器具有带操作按键的摸拟漏电电流的试验按钮,用以检查保护器的保护功能及动作电路和机构是否正常;按下按钮,保护器应动作切断负载电源并发出漏电声光警报。 4.8 防误合闸特性和复位装置 4.8.1 防误合闸特性 本特性为可选项目。B型、C型具有本项特性,A型、D型不选用。 a)在断开状态下,负载阻抗小于合闸不允许阻抗Roff时,按下复位按键,保护器不能接通。Roff≥2Ω。 b)在断开状态下,负载阻抗大于合闸允许阻抗Ron时,按下复位按键,保护器应能接通。Ron≤10Ω。 4.8.2 复位装置 保护器具有带操作按键的复位装置,该装置用于消除保护器的所有锁定状态。当负载线路发生短路、漏电或电击而保护器动作断开后,将锁定并禁止自动接通。在人工操作复位装置之前,保护器应能无限期锁定在断开状态。 4.9 显示和报警输出装置 4.9.1 保护器具有显示被保护线路发生的危险类型的装置。用指示灯配合面板的标注,显示某类危险的存在。对电流型危险(短路、过电流、漏电、电击)类型,指示灯为红色;对电压型危险(过电压、欠电压、缺相)类型,指示灯为黄色;电源正常状况的指示灯为绿色。指示灯应有足够亮度;相应的面板标注应明确清楚。 4.9.2 D型保护器具有开关型漏电报警信号输出接点。当被保护线路产生第4.6.3.2.2条规定的漏电电流时,该输出接点组的常开接点接通、常闭接点断开。该输出接点的容量应不小于AC 220V/1A,并应与机壳及其他接线端子绝缘。 4.10 声响报警装置 a)保护器具有在被保护线路发生电气危险时发出声响报警的装置。对D型保护器,报警声响信号可通过“消声”按钮手动消除,也可在消除后手动恢复。 b)声响报警的声调,是由一个约0.5Hz的频率调制另一个约1.5KHz的频率而形成的周期性声响。在保护器处于不同的工作电压或状态时,其声调允许有少量的变化。 c)声响报警的响度,在正面距音响器件中心1m处的声压级(A计权),D型应不低于70dB,A、B、C型应不低于50dB。 d)在80%额定电压下应能发出音响。 4.11 寿命 按第5.11条进行试验。经试验后,保护器应没有妨碍其继续使用的损坏,不经维修,不经潮湿试验,应能承受第5.5.3条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。然后分别施加I△n的漏电电流、Ig及10In的负载电流,以及电源电压从 220V(相电压)起变化到Vgn及Vqn,保护器均应能分断,试验时不测量断开时间。 4.12 机械性能 4.12.1 耐机械振动性能 保护器应不加包装经受5.12.1试验。试验后: a)施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△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3.3条要求。 b)施加额定过电流动作电流Ig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2.3条要求。 c)施加额定短路动作电流Id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1.2条要求。 d)施加额定过电压动作电压Vg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5.3条要求。 e)施加额定过电压动作电压Vg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6.3条要求。 4.12.2 耐机械冲击性能 保护器应不加包装经受5.12.2试验。试验后: a)应无影响保护器继续使用的损坏现象。 b)施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△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3.3条要求。 c)施加额定过电流动作电流Ig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2.3条要求。 d)施加额定短路动作电流Id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1.2条要求。 e)施加额定过电压动作电压Vg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5.3条要求。 f)施加额定过电压动作电压Vgn,保护器应符合第4.6.6.3条要求。 4.13 可靠性 按第5.13条进行试验。在最后通电周期结束时,测量接线端头温升,应符合第4.4条规定。然后,不通电流使保护器冷却至室温,分别施加I△n的漏电电流、Ig及10In的负载电流,以及电源电压从 220V(相电压)起变化到Vgn及Vqn,保护器均应能分断,试验时不测量断开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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